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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门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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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天门市地处鄂中腹地江汉平原,地理位置优越,上通荆沙,下接武汉,南濒江汉黄金水道,北枕三峡过境铁路,紧衔107、318国道和宜黄高速公路。全市国土面积2622平方公里,人口173万;在长江,汉水经济开发带中,具有强大的接纳和辐射能力。天门属于北亚热带季风气候。具有光照充足,气候湿润,春温多变,初夏多涝,伏秋多旱,生长期长,严寒期短的气候特点。虽然地势地貌比较单一,但由于北部大洪山脉对冷空气的阻挡作用,西南沿江地带出于江汉河谷边缘,东北处皂市河谷南下冷空气影响,形成了我市气候的区域分布特点:热量条件东北部和西南沿江一带略低,其他地方略高,水资源东南部多,西部和北部少,光资东高西低。冬季,天门受变性及第大陆气团控制,盛行偏北风,干燥寒冷,是全年降水量最少的季节,仅占全年的百分之九,1月为最冷月,平均气温为3.8℃,常有冻害。夏季,天门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影响,盛行偏南风,闷热多雨,七月为最热月份,平均气温大多在27~30℃之间。六到八月降水量占全年的39%,形成雨与热同季节。梅雨期多暴雨,出梅后,常有伏旱或伏秋连旱。春秋为季风交替季节。春季时冷时热多阴雨冷害。秋季年际的差异大,大多数年份秋热气爽,但有的年份阴雨连绵出现“秋寒”。名胜古迹遍天门。境内有迄今为止长江流域最大的原始社会村落遗址――石家河新石器时代村落遗址,有保存完好、气势宏伟,始建于南朝的著名佛寺――白龙寺,有纪念陆羽的陆羽亭、文学泉、古雁桥,有凭吊钟惺、谭元春的钟惺墓、谭元春墓,还有景色秀丽的东湖、西湖风景区……